辉隆投资集团党委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

发布日期:2019-11-15 浏览次数:2399

11月13日上午,辉隆投资集团党委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集团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黄勇主持学习,集团党委委员、股份公司党总支委员、股份公司班子成员和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集中学习。

与会党员首先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省社《关于印发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开展“深化‘三个以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

部分党委委员及学习中心组成员作专题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战略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应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论述和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与建设 “中国最伟大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建设“高科技集群、高质量发展的企业集团”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为实现百年辉隆、科技辉隆、绿色辉隆、幸福辉隆作出应有贡献。

结合学习内容及近期工作,黄勇副书记最后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内涵,紧紧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强化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集团管理现代化水平。二是要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建立完善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的体制和机制,保障集团健康稳定发展。三是要抓好年底前的各项工作,做到不懈怠、不松劲,对一些难点工作,要重点抓、有人管,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11月13日上午,辉隆投资集团党委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集团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黄勇主持学习,集团党委委员、股份公司党总支委员、股份公司班子成员和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集中学习。

与会党员首先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省社《关于印发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开展“深化‘三个以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

部分党委委员及学习中心组成员作专题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战略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应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论述和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与建设 “中国最伟大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建设“高科技集群、高质量发展的企业集团”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为实现百年辉隆、科技辉隆、绿色辉隆、幸福辉隆作出应有贡献。

结合学习内容及近期工作,黄勇副书记最后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内涵,紧紧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强化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集团管理现代化水平。二是要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建立完善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的体制和机制,保障集团健康稳定发展。三是要抓好年底前的各项工作,做到不懈怠、不松劲,对一些难点工作,要重点抓、有人管,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